從走出大學校門,到任職國企副經理,張巍僅用了9年。之後的3年,張巍經歷了職業“滑鐵盧”,最終還將自己送上被告席。而這一系列變化,始於“損友”王某的一個壞點子。
  1997年,張巍大學畢業,憑著較強的英語能力,與一家國企簽了勞動合同,被分配到人事部工作。從普通工作人員開始,他一步步升至工長,再到經營部負責人。2006年5月,張巍被正式任命為這家國企分公司副經理,進入分公司領導班子。時年32歲的他,成為公司里最年輕的領導班子成員。
  照此發展下去,張巍有著很好的發展前景。但是,在業務中結識的一個新朋友,改變了他的命運。
  2011年上半年,張巍在商談業務過程中認識了王某。王某是一家混凝土攪拌站的業務員,為張巍提供過承攬業務信息,有時還給他介紹工程,幫過不少忙,卻沒收過任何費用,這讓張巍心裡很過意不去。
  王某提出,自己有朋友在澳門,希望張巍可以去那邊捧捧場。不久,經王某聯繫,張巍帶著5萬元去了澳門,在王某朋友亮哥的安排下,住進了一家酒店。這家酒店,一樓玩牌,樓上住宿。自此,張巍幾乎每月都會去澳門。有時,他一個月要去兩回,每次都是在亮哥的接待和安排下玩牌。
  張巍供稱,起初他輸贏基本持平,後來輸多贏少,越輸他就越想把錢贏回來。就這樣,張巍在賭博的漩渦里越陷越深,很快就輸掉了自己20多萬元積蓄。他開始從親戚朋友同事處借錢“翻本”,結果不但把借款輸光了,還欠下巨額賭債。
  眼看外債越來越多,張巍打起了公款的主意。2011年,經人介紹,張巍代表分公司承接了某項目的商品砼供應業務,雙方約定按照施工圖紙和實際施工票據進行結算,張巍負責工程款回收工作,他陸續將收到的支票兌換成現金償還賭債。2013年下半年,張巍所在公司催促其找對方公司確認供貨量做總結算。在公司幾番催促下,2014年6月12日,張巍走進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自首,經查,其共挪用232萬元償還賭債。
  近日,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張巍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緩刑五年。  (原標題:國企副經理幫人"捧場"賭博挪用232萬元公款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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